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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臺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共有12條具體內容,主要從評價方法、引進標準、引進對象、政策梯度、辦理便捷等方面進行創新突破,《實施辦法》的特點是:強化市場導向,主要以薪酬評價、投資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等市場化方法引才聚才。在引進標準方面,突出能力貢獻,尊重人才價值。在引才對象方面,重點引進五類人才: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
《實施辦法》的申請材料、申辦流程和申辦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創業人才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連續滿6個月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企業入駐孵化器期間,積120分。
■居轉戶: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
■直接落戶: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6個月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居轉戶:
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近3年累計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的技術合同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近3年累計實現2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的技術合同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的技術合同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居轉戶: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連續2年擔任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2年。上海落戶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
■直接落戶: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本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人才,積120分。
■居轉戶:
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直接落戶:
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運營本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持股不低于10%的創始人。
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 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海歸上海落戶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
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和本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海歸上海落戶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