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10次瀏覽來源:網絡
一:辦理對象:符合《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境內人員。留學生落戶上海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留學生落戶咨詢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在我國戶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戶,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立戶的稱為家庭戶。上海海歸落戶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二:所需材料及辦理方式:
(一)就業類新辦(以下材料需原件、復印件,本人到場)
①有效期內居民(遇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帶好或戶籍證明)
②寄宿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備案登記、、集體宿舍證明)
③實有人口居住登記表(由對應村、居委會外口協管員處領取)
④參加本市社保正常繳費6個月(不含補繳)
⑤勞動合同
(二)夫妻投靠類(以下材料需原件、復印件,本人到場)
①夫妻投靠就提供投靠人的
②投靠人的
③寄宿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備案登記、、集體宿舍證明)
④實有人口居住登記表(由對應村、居委會外口協管員處領取)
(三)子女投靠類(以下材料需原件、復印件,本人到場)成年繼子女投靠上海戶籍繼父母:(注:確定其于前妻或前夫的離婚時間,如在子女未成年前,按照未成年繼子女投靠辦理;如在之后,按以下收取材料)
①再婚父母書
②親子關系證明(證明投靠人與上海戶籍配偶的親子關系證明)
③住所證明(寄宿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備案登記、、集體宿舍證明4選一)
④被投靠人同意其投靠的證明書原件
⑤再婚父母的和戶口簿
⑥投靠人的或戶口簿
⑦《實有人口居住登記表》(需在居住地居委會外口協管員處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