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10次瀏覽來源:網絡
上海居轉戶政策有變:人才類落戶條件公布
近,市政府出了關于延長《持有上海市落戶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辦法》有效期的通知,表示 ;居轉戶 ;相關政策無變化,要執行到12月31日,具體如下:
市政府關于延長《持有上海市落戶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市政府2012年制定實施的《持有上海市落戶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辦法》(滬府發〔2012〕12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12月27日
當然,小變化有以下兩點:
上海居轉戶政策變化1
上海 ;居轉戶 ;申請不再要求職稱外語和書
今年,市委市政府印發了 ;人才新政30條 ;明確外語和計算機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前置條件。
為此,上海將自1月1日起,對于依照職稱條件申辦 ;居轉戶 ;的申請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合格證書。海歸落戶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留學生落戶上海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2月28日
上海居轉戶政策變化2
如今,落戶提交積分更加方便啦↓↓↓
符合條件的落戶持有人
不再需要現場提交積分確認申請
為方便用人單位和落戶持有人辦理落戶積分確認,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效能,上海將自1月22日起,對積分達到120分標準分且分值穩定的落戶持有人(含原人才類落戶持有人等),在落戶簽注并網上提交積分確認申請表后,不再要求其現場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