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0次瀏覽來源:網絡
關于上海市人才引進的亮點都有那寫呢: 1、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亮點是什么? 《實施辦法》的亮點就是:堅持人才引進市場導向,推動人才引進由體制內評價為主向市場化評價為主的轉變,以市場評價方法統籌體制內外人才引進條件,進一步確立人才引進的市場主體評價權。主要以薪酬評價、投資評價和第三方評價(行業協會)等市場化方法,制定創新創業人才的引進衡量指標。 2、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重點引進人群有哪些? 《實施辦法》堅持人才需求導向,聚焦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重點引進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等五類人才。 3、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在哪些方面進行了突破? 《實施辦法》兼顧各類創新創業人才的不同政策需求,在落戶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三個政策梯度上分別進行突破,形成梯度明晰、相互銜接的創新創業人才引進政策體系,給準備前來上海、留在上海、扎根上海的創新創業人才以穩定預期。 4、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創業人才;具體是指哪些人群? 《實施辦法》所稱;創業人才;是指與本市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東,創業人才持有的股份須在企業入駐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獲得投資前取得。 5、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創新創業中介人才;具體是指那些人群? 《實施辦法》在試行期間,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是指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須經上海市技術轉移協會備案,下同)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6個月的人才。 6、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具體是指那些人群? 《實施辦法》在試行期間,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是指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的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上海海歸落戶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7、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企業家;具體是指那些人群? 《實施辦法》在試行期間,企業家是指運營本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參與企業經營并持股不低于10%的企業創始人。 8、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創業投資機構;具體是指哪些機構? 《實施辦法》所稱;創業投資機構;是指獲得上海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在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并處于有效期內的創業投資母基金出資參股的投資機構。 9、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具體是指哪些機構? 《實施辦法》所稱;科技企業孵化器;是指經上海科技企業孵化協會備案的孵化器。上海落戶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 10、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具體是指哪些機構? 《實施辦法》所稱;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是指經上海市技術轉移協會備案的技術服務機構。 11、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中提到的;技術合同;具體是指哪些? 《實施辦法》所稱;技術合同;是指經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認定登記的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合同,主要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 12、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對創業人才的具體突破政策有哪些? 《實施辦法》對創業人才在落戶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三個政策梯度上進行了突破,具體是: 在落戶積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落戶》,在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須經上海科技企業孵化協會備案,下同)連續滿6個月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企業入駐孵化器期間,積120分。 在居轉戶政策梯度上,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須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下同)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 在直接落戶政策梯度上,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13、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的具體突破政策有哪些? 《實施辦法》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在落戶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三個政策梯度上進行了突破,具體是: 在落戶積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落戶》,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須經上海市技術轉移協會備案,下同)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6個月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 在居轉戶政策梯度上,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近3年累計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落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