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0次瀏覽來源:網絡
上海市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切實加強戶籍規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完善居住證和落戶政策體系。落戶上海留學生落戶上海海歸上海落戶 視覺中國 資料4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了上海市將在完善居住證、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直接落戶政策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戶政策。《意見》指出,上海市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切實加強戶籍規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完善居住證和落戶政策體系,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覆蓋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到2020年,上海市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規模控制在2500萬以內,人口結構更加合理,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人口布局進一步優化。根據《意見》,上海市將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轉型發展需要,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本條件,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突出人才的市場發現、認可、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才落戶政策,優化特殊人才引進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落戶和留學生落戶政策的平衡銜接。另外,上海市還將加強投靠落戶政策的統籌平衡,建立統一的投靠落戶政策,穩妥解決歷史遺留戶口問題。同時,完善居住證、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直接落戶政策,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戶政策。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達到規定標準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上海市常住戶口。在保障合法權益方面,上海市將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基礎制度,形成全市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居住證持有人按照規定享有義務教育、社會保險、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證照辦理、資格評定等服務待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服務項目的保障標準,穩步擴大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覆蓋范圍。值得注意的是,《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已在11月1日起施行。該文件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在居住證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三個政策梯度上進行了突破,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在居住證積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人才,積120分。在居轉戶政策梯度上,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在直接落戶政策梯度上,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加強人口綜合調控和服務管理,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覆蓋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促進社會融合發展,現就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若干意見:一、明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對上海的發展定位和嚴格控制特大型城市人口規模的要求,著眼于建設“四個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戰略目標,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相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基本原則1.堅持總量調控、結構優化。統籌考慮人口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城鄉體系建設、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嚴格控制人口規模,綜合解決人口總量、結構、布局問題。2.堅持積極穩妥、規范有序。立足本市實際,積極穩妥地完善落戶政策,逐步建立積分落戶。合理調控戶籍人口機械增長,有序引導長期在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人員的落戶預期和選擇。3.堅持權責對等、梯度賦權。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礎,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發揮居住證憑證享有公共服務的主渠道作用。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完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配套政策。4.堅持公平公正、依法管理。進一步規范程序,優化流程,堅持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制度公平公正、操作透明、管理高效,不斷提升依法執政的水平。